您好,欢迎来到诚舜财务! 我的购物车 会员注册 在线登录
  400-028-7585

成都公司注册_成都代理记账_成都工商注册_诚舜财务【官网】

代理记账
   

税务报道

 

¥200.00

本服务面向全国各地提供,详情请咨询在线客服,财富热线 QQ:400-028-7585!

- +

税务报道

资料清单

到国(地税)报到所需证件

1、公章

2、公司章程

3、验资报告

4、产权证

5、租房合同(自己的房子也要和自己签个合同)

6、房东身份证复印件

7、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复印件)

8、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9、开户许可证

10、财会人员的会计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11、全体股东(包括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和银行签订扣税协议所需证件

1、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私章

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开户许可证

5、法人身份证

6、组织机构代码证

纳税申报注意事项

(一)依法已向国家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 

(二)按规定不需向国家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以及应当办理而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 

(三)扣缴义务人和国家税务机关确定的委托代征人。

每月15号之前申报上月税收,节假日顺延。

(一)上门申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征人应当在纳税申报期限内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或委托代征税款报告。

(二)邮寄申报。纳税人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有困难的,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批准,也可以采取邮寄申报,以邮出地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三)电传申报。实行自核自缴,且有电传条件的纳税人,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采取电传申报。 

(四)现场申报。对临时取得应税收入以及在市场内从事经营的纳税个人,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在经营现场口头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人员)申报。

(一)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征人应当到当地国家税务机关购领纳税申报表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委托代征税款报告表,按照表式内容全面、如实填写,并按规定加盖印章。 

(二)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和证件; 

(三)扣缴义务人或者代征人应当按照规定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报告表或者委托代征税款报告表,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或者委托代征税款的合法凭证,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或者委托代征税款有关的经济合同、协议书。

(一)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或者扣缴义务人、代征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国家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由国家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一般纳税人不按规定申报并核算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和应纳税额的,除按前款规定处罚外,在一定期限内取消进项税额抵扣资格和专用发票使用权,其应纳增值税,一律按销售额和规定的税计算征税。


相关产品推荐

  • 公司注册
  • 代理记账
  • 劳务分包资质
  • 商标注册
 

目前已有85572次查询较新查询结果:

咨询顾问
在线咨询
立即咨询
400-028-7585

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