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过程中的专利申请权该归谁呢?
来源:诚舜财务 2018-04-26 阅读量:
在我国申请的可以是个人、单位或组织,也就是说以上3种主体可以依法享有专利申请权。
在实际情况中,发明创造或设计的完成很多时候是一个团队共同协作的成果,那么专利申请权又该归谁呢?
在我国,专利申请权的归属一般有以下3种情况,下面就和小编一起去看看:
一是,共同享有专利申请权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
专利申请权的主体没有限定一定是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所以如果是合作完成的,不用担心因“分权不均”而“大打出手”,你们可以共同享有专利申请权!
二是,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该单位
所谓的职务发明是指在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这里“物质技术条件”主要指的是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及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在上班期间不论是在单位还是在家,只要你是在单位的任务并且所用资源由单元提供,像这样的单位就应该是专利申请人。
如果员工在退休或是工作比那更后一年内作出的与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是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其申请权还是归原单位。
当然,也有例外的情况,就是发明创造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但是单位与发明人订有合同,专利申请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其约定来决定。
举个例子,如果你是中国科学研究院的研究员,主要研究大气遥感技术的。但是你博闻强识、兴趣广泛,有一天你脑洞大开,设计了一款手表,那你可以用来申请专利的,申请人当然是你,因为你的发明创造和中科院的本职研究八竿子打不着,完全是你自己的智慧结晶。
如果你担心单位不让你申请专利,完全不要怕。《专利法》第七条明确规定: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所以,只要你精力充足,能想能干,工作之余也可以搞发明大胆创造,申请专利!
以上就是今天诚舜财务的小编和大家分享的有关专利申请权该属于企业还是个人的解释说明,希望对这方面有需要的朋友有所帮助。
在实际情况中,发明创造或设计的完成很多时候是一个团队共同协作的成果,那么专利申请权又该归谁呢?
在我国,专利申请权的归属一般有以下3种情况,下面就和小编一起去看看:
一是,共同享有专利申请权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
专利申请权的主体没有限定一定是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所以如果是合作完成的,不用担心因“分权不均”而“大打出手”,你们可以共同享有专利申请权!
二是,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该单位
所谓的职务发明是指在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这里“物质技术条件”主要指的是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及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在上班期间不论是在单位还是在家,只要你是在单位的任务并且所用资源由单元提供,像这样的单位就应该是专利申请人。
如果员工在退休或是工作比那更后一年内作出的与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是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其申请权还是归原单位。
当然,也有例外的情况,就是发明创造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但是单位与发明人订有合同,专利申请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其约定来决定。
三是,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该发明人或设计人
举个例子,如果你是中国科学研究院的研究员,主要研究大气遥感技术的。但是你博闻强识、兴趣广泛,有一天你脑洞大开,设计了一款手表,那你可以用来申请专利的,申请人当然是你,因为你的发明创造和中科院的本职研究八竿子打不着,完全是你自己的智慧结晶。
如果你担心单位不让你申请专利,完全不要怕。《专利法》第七条明确规定: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所以,只要你精力充足,能想能干,工作之余也可以搞发明大胆创造,申请专利!
以上就是今天诚舜财务的小编和大家分享的有关专利申请权该属于企业还是个人的解释说明,希望对这方面有需要的朋友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