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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不免税!小规模按1%税率!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来源:诚舜财务  2023-01-10  阅读量:

2023年1月9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以下简称1号公告),为确保相关政策顺利实施,税务总局制发本公告,就相关征管事项进行了明确。


  接下来小编给给位老板们总结一下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最新减免政策,方便大家能更好的解读:


  1、专票或普票都按1%开票。


  2、季度超过30万,全部按1%征税。


  3、季度不超过30万,专票部分1%征税,普票部分减免。


  重要特别提醒:


  1.已经开出去的发票,可以退回尽量退回


  2.按照1号公告第四条规定应予减免的增值税,在1号公告下发前已征收的,可抵减纳税人以后纳税期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但是,纳税人如果已经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先将增值税专用发票追回,如确实无法退回,则可能导致多缴税。


  3.代开3%的专票,后期还需要申请退税,因此能退则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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