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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微信、支付宝收款也会被查!

  来源:诚舜财务  2022-11-28  阅读量:

有些老板们会想个人账户被监管的那么严,那我通过微信支付宝收款,总没问题了吧。我只能说,你想多了,早在央行发布的银发〔2018〕125号文件中提到,非银行支付机构也需要提交大额交易报告,也就是说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大额交易也会被稽查到!


  用支付宝、微信收款易招来以下4大风险:


  1、增值税的风险


  1、无法作为进项抵扣的风险


  无法抵扣的原因:


  (1)买卖双方通过微信进行资金交易;


  (2)开专票时票面信息需要填列齐全;


  (3)因通过微信转账导致无法填写发票上的银行账号信息;


  (4)卖方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买方没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抵扣进项税;


  (6)增值税应纳税额增加。


  2、未能及时申报收入的风险


  具体原因:


  (1)通过微信收取货款,与个人消费记录容易混淆;


  (2)导致部分微信收款收入未申报增值税;


  (3)存在偷漏税的风险。


  3.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1)通过个人微信、支付宝收取货款,即使收取的款项都已申报纳税,还是有可能被认定为存在少报或隐瞒收入的风险。


  (2)通过个人微信、支付宝支付货款:


  一是,三流(资金流、货物流、发票流)不一致,可能会被怀疑买发票等被认定为“偷税”;


  二是,未通过公户支付货款,很容易收到虚开发票。


  4、个人所得税的风险


  通过微信、支付宝给员工发放工资,存在漏报个税或刻意偷逃个税的风险。同时微信、支付宝发红包还要注意个税问题,应该区分不同的情形判断是否缴纳个税,以及如何缴纳个税。


  5、企业管理风险


  经常性的微信转账,款项账面不透明、业务交易资金流不清晰、资金无法受到监管、企业内部财务混乱,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


  温馨提示:企业在生产经营交易活动过程中,采用对公账户结算,最大限度降低税收风险。


  6、股东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用个人微信、支付宝长期收取款项,会导致公私财产不分,如果企业出现资不抵债,股东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用个人资产偿还公司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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