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成都吊销营业执照与注销营业执照的区别你知道多少?
来源:诚舜财务 2019-02-20 阅读量:
对于注销和吊销都是公司的停止营业却有本质上的区别一个是合法的主动的行为,一个是由于触犯的工商的规章制度而被工商吊销这个是一个被动的行为是没有按照相关的规章制度进行申报纳税登而被动的停止营业却没有在法律上注销依旧要对造成的后果负责。比如下面的这三点:
一是、什么是注销什么是吊销
公司注销:指公司完全消失,法人资格合法终止,所有员工遣散,所有银行的钱收回,所有债权债务结束。 吊销执照:是指工商局强行终止公司经营权利的行为。在吊销后注销前,公司依然存在,不过不得开展经营业务,只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起诉、应诉。直到注销为止。 从以上的描述可以看出,注销是合法行为,也是一家公司停止经营的最终唯一结果。但吊销只是一个过程,公司即使被吊销了营业执照,虽然不能经营,做还是存在的,还要承担相应的债权债务。
二是、处理流程上区别
公司注销:成立清算组——出清算报告——支付税款、工资——理清债权债务关系——税务注销——工商注销——银行注销
吊销执照:只要不去年检,也有可能会被工商局吊销。如果每月不去定期报税,也有可能会被税务局上“黑名单”,将来在想注销时要交2000-10000元罚款后才可以做税务注销,然后才能继续工商注销等行为。
三是、法律责任上区别
公司注销:这是合法的程序,法律要求公司关门就要注销。因此没有任何法律不良后果。
吊销执照:
1、根据《公司法》147条第四款“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人“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司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也明文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公司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3、被吊销公司的出资人或有限公司的股东应依法履行组织清算的义务,拒不清算的,要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
4、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将营业执照公章、合同专用章等缴回原登记机关,拒不缴回的,属违反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可以提请当地公安机关协助收缴。利用应收缴的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按无照经营论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上面的介绍吊销和注销还是有本质上的不同。对于不经营的企业还是建议注销掉。被吊销对于企业法人还是有很大的影响的,必定这个社会现在是越来越重视个人征信问题。现在的一网通征信一出问题对于你的影响可想而知。
一是、什么是注销什么是吊销
公司注销:指公司完全消失,法人资格合法终止,所有员工遣散,所有银行的钱收回,所有债权债务结束。 吊销执照:是指工商局强行终止公司经营权利的行为。在吊销后注销前,公司依然存在,不过不得开展经营业务,只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起诉、应诉。直到注销为止。 从以上的描述可以看出,注销是合法行为,也是一家公司停止经营的最终唯一结果。但吊销只是一个过程,公司即使被吊销了营业执照,虽然不能经营,做还是存在的,还要承担相应的债权债务。
二是、处理流程上区别
公司注销:成立清算组——出清算报告——支付税款、工资——理清债权债务关系——税务注销——工商注销——银行注销
吊销执照:只要不去年检,也有可能会被工商局吊销。如果每月不去定期报税,也有可能会被税务局上“黑名单”,将来在想注销时要交2000-10000元罚款后才可以做税务注销,然后才能继续工商注销等行为。
三是、法律责任上区别
公司注销:这是合法的程序,法律要求公司关门就要注销。因此没有任何法律不良后果。
吊销执照:
1、根据《公司法》147条第四款“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人“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司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也明文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公司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3、被吊销公司的出资人或有限公司的股东应依法履行组织清算的义务,拒不清算的,要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
4、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将营业执照公章、合同专用章等缴回原登记机关,拒不缴回的,属违反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可以提请当地公安机关协助收缴。利用应收缴的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按无照经营论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上面的介绍吊销和注销还是有本质上的不同。对于不经营的企业还是建议注销掉。被吊销对于企业法人还是有很大的影响的,必定这个社会现在是越来越重视个人征信问题。现在的一网通征信一出问题对于你的影响可想而知。